深圳狗年审要钱吗?
2017年4月15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正稿),其中对犬只登记、年检、留检、屠宰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从9月份起,不办理犬牌和年审将会被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犬只在5条以下(含5条)的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单位饲养的烈性犬需要办理养犬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养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养犬专用照片等等。 而已经办理养犬许可证的狗狗则需要每年年审,年审时需要提供免疫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办理犬证和年审外,如果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进行年度体检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注销养犬证件,没收犬只。 没有办理犬证的宠物狗一旦查出,将按照每宗五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而饲养的烈性犬则每宗一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新《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将处置费用和检疫费用由收取的犬只按下列标准分类作无害化处理: 对于没有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的犬只,以及遗弃的犬只,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