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接收宠物吗?
不接收。 宠物医院和宠物诊所都是医疗执业机构,按照《医疗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取得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许可证)才能开展诊疗活动,所以宠物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后才能成立并开展业务。 但是,各地关于宠物医疗的审批办法不一,有的比较严格,有的相对宽松。
严格的地方,如北京、上海等地,对宠物医疗的设置条件要求非常高,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必要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药品;严格的地区甚至不允许个体执业兽医师开办宠物诊所,宠物诊所必须是公司制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单位。
而相对宽松的地方则允许个体行医开设宠物诊所,但往往对诊所的面积、设施、设备、药品等有较低的要求,同时还会放宽兽医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比如可以允许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给宠物看病的做法。 不管如何,医疗机构是不允许个人设立的。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出现传染病患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