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斗牛犬可以办狗证吗?
在实行养犬重点管理的区域,养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申办养犬证并每年年检;在一般管理区域,养犬人应当向动物防疫机构申办免疫证并每年年检。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销售烈性犬、大型犬和无主犬。
饲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缴纳养犬管理费,接受公安机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按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 vaccine和其他疫苗,并领取犬类免疫证明;
(三)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拴养的犬只不得危及他人安全,圈养的犬只不得乱吠影响他人生活;
(四)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街道、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区域。不得携犬乘坐公共汽车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五)携犬出户时必须挂免疫牌、束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犬链(绳)长不得超过1米;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犬损害他人的,饲养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八)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犬只死亡腐烂问题,禁止将犬尸随意丢弃,更不得出售犬肉、犬皮、犬脏器等,应当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饲养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应当自知道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